覆盖结婚证、出生证、亲属关系证明三大文书,区分未婚 / 离异材料,说明家属居留、房产过户使用规范
办理说明
一、三类高频文书办理差异境外结婚证:已婚夫妻办理家属居留、共有房产必备;子女境外出生证明:外籍子女随母 / 父办居留;亲属关系公证书:父母探望子女、继承房产使用。二、单 / 双认证区分规则海牙国家海牙单认证,其余国家执行双认证流程。三、国内办事通用材料组合原始文书、公证认证页、双语翻译件、申请人护照复印件。四、使用场景家属团聚居留、房产共有登记、遗产继承、子女入学资格审核。
注意事项
境外婚姻证明无全套认证,北京出入境不予办理家属居留;仅直系亲属(配偶、父母、子女)文书可用于探亲、随居业务;所有外文材料必须配套带资质机构翻译件;离婚判决书、分居证明同等需要全套公证认证。
办理地点
- 境外公证机构、北京领事认证窗口 12345
常见问题
境外只公证没认证,能用来办家属居留吗?
不能,出入境窗口直接拒收材料。
兄弟姐妹的亲属证明可以办探亲居留吗?
仅限直系父母、子女、配偶,旁系亲属不支持。